租客怀孕房东撵人 习俗不应凌驾法律
2026-08-21 HaiPress
租客怀孕房东撵人 习俗不应凌驾法律。河南郑州的丁女士去年租了一套房子陪读,签订了三年合同,月租1800元。她按时交房租,与房东关系也不错。年初,房东上门修锁时发现她怀孕了。没过几天,房东要求她搬走,理由是老家有习俗“借死不借生”,认为在别人家坐月子会带来霉运。丁女士挺着大肚子找房子,房东不仅不退押金,还指责她违约。
类似的情况也在南京发生。王女士刚租房住进去没几天,房东修水管时发现她怀孕,直接要求她在一周内搬走,同样以“借死不借生”为由。后来经过社区调解,房东同意继续让她住,但提出了一份补充协议:不准在房子里生产坐月子,不准留月嫂,不准放产后康复器械,还要求她提前30天提供月子中心订单。王女士夫妇看到这份协议,感到非常困惑。
律师表示,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在出租房里怀孕、生产或坐月子。房东签订合同后再单方面增加这些限制,属于额外增加义务,限制租客正常使用房屋。租客有权拒绝签署。如果房东坚持要赶人走,那就是单方面违约,必须退还押金和剩余租金,并赔偿违约金。

签合同时房东并未提及“借死不借生”的习俗,合同中只写明了“按时交租,爱护房屋”。现在一句“习俗”就想把租客扫地出门,甚至扣押押金,显然不合理。这反映了租客在与房东博弈中的弱势地位。租客租房连怀孕都得看房东脸色,生个孩子还得偷偷摸摸。法律是底线,习俗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。房东若真迷信,应在签合同前明确说明,而不是等人住了、钱交了,才拿“习俗”当借口。
目前,南京的王女士已经重新找了房子,房东同意赔偿违约金和搬家费。而河南的丁女士仍在维权,押金能否要回还是未知数。遇到这种情况,租客应保留好合同、聊天记录和录音,直接找社区调解或起诉。法律不会因为“怀孕”就觉得租客理亏,反而会保护其正当权益。租客怀孕房东撵人 习俗不应凌驾法律!
